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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30岁女子欠下1.7亿余元不还 自称曾与债主同居4年(组图)

    信息发布者:大诰铺村
    2017-11-30 20:23:03   转载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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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看女老赖欠巨款惊呆吃瓜群众

    11月28日上午10时许,陕西榆林市中院发布第十二批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共计156名,其中30岁女子朱某欠1.7亿余元高居榜首,引发广泛热议。不少市民认为此女能欠下上亿元必定“不简单”。

    据了解,2011至2013年期间,白某(男)先后给朱某借款共计1.7171亿元。2013年11月18日,经双方商议后,朱某将1.7171亿元和此期间的资金利息凑整,向白某出具金额为1.8亿元的借条以明确债权。

    白某认为,朱某一直未向他偿还借款,其行为已严重违约,侵害了他的合法权益。他将朱某起诉至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,依法主张朱某偿还其1.8亿元借款。

    庭审期间朱某辩称,2010至2014年,她与白某同居生活有四年之久,在此期间,她从未向白某借过款。虽然白某给她打过款,但均是作为两人共同生活的花销,以及每次殴打她之后给的补偿,而并非是她向白某的借款。

    朱某认为,白某所持的借条并非双方真实借贷的表示,双方实际上并未发生借贷事实。2014年2月,她与白某因琐事发生争吵,白某为防止她不再和其同居生活,便用剪刀剪了她的头发,并逼迫她书写了白某所持有1.8亿元的借条,在书写借条时还要求她将时间写在2013年11月18日,该借条完全是白某为了控制她长期与其保持同居关系的手段。

    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受理后,认为白某与朱某之间的1.7171亿元借贷关系是当事人双方真实意思表示,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,应为有效。白某关于1.8亿元民间借贷的诉讼请求中,1.7171亿元的部分依据充分予以支持。其余款项的主张,依据不足不予支持。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朱某向白某归还1.7171亿元借款。

    2017年10月17日,榆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立案执行,2017年11月6日将朱某列为失信被执行人。榆林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二庭庭长白东平说,朱某于11月27日主动和当事人协商,决定全部履行还款义务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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